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启用印章的公告 2024-11-04 09:37:28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青小法 点击:[] 字体:小 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具体要求,经省政府批准,自2024年11月5日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青海省司法厅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