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 来源:厅立法二处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QHFS16-2024-0002青水农〔2024〕42号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确保2025年改革圆满收官,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青海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水利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6月7日 【打印正文】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