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青海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有效期的公告
QHFS17-2024-0001
青交〔2024〕41号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青海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有效期的公告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交运规〔2023〕7号),经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研究决定,《青海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青交〔2022〕69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现予以公告。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