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启用印章的公告 来源: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4-11-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具体要求,经省政府批准,自2024年11月5日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青海省司法厅2024年11月4日 【打印正文】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