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青海省分册(2022年度)
编 制 说 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2022年修正)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司发通〔2010〕84号)等规定及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70号)精神,经省司法厅全面评查审核,现将符合2022年执业条件的17家司法鉴定机构、177名司法鉴定人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2022年度青海省分册)》并予以公告,供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询选用。《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2022年度青海省分册)》分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电子版可以通过青海司法行政网(http://sft.qinghai.gov.cn/)或者青海12348法网(http://qh.12348.gov.cn/)查询,本名册编制完成后发生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新增、变更、注销等情形的,省司法厅及时更新并公告电子版名册。
本名册机构名称前加“◆”,表示该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单位已通过资质认定。
编入本名册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应依照名册公告的执业类别和业务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未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编入本名册的机构和个人,不得接受委托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未经省司法厅批准或者委托,任何部门不得编制、公布和出版《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青海省分册)》。敬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青海省司法厅:(0971)8247240、8247857
西宁市司法局:(0971)6142667
海东市司法局:(0972)8612331
海西州司法局:(0977)8211150
海南州司法局:(0974)8512837
青海省司法厅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