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彦明等同志兼任职务任免的批复
青司党〔2024〕123号
省监狱管理局党组:
《关于李彦明等同志在青海青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兼任职务的请示》(青狱党〔2024〕128号)收悉,经2024年12月18日省司法厅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李彦明同志连任青海青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弘胜同志兼任青海青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工代表);
罗长江同志兼任青海青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英同志兼任的青海青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工代表)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青海省司法厅党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