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昌俊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的通知
青司党〔2024〕85号
省监狱管理局党组、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厅直属机关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司法鉴定和公证行业党委:
根据《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规定,麻昌俊等17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经2024年8月27日省司法厅第8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麻昌俊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宣传工作处)处长;
陈春林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恒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
仁增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处长;
闫永红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王林同志任青海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副书记、所长;
刘兴来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副处长;
田园园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
董得武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副局长;
颜海宁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宣传工作处)副处长;
马文涛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
宋玲同志任青海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副处长;
朱丽华同志任青海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管理六级);
崔永高同志任青海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警务督察科)主任;
赵鹏同志任青海省东川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警务督察科)主任;
李燕声同志任青海省柴达木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孔宪维同志任青海省门源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上述17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起算。
中共青海省司法厅党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