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172号提案的办理结果
一是将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列为“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和普法考核中。全省“七五”普法规划中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作为三大重点普法对象予以明确,推动全省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各地各部门议事日程,并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完善考核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二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2019年度国家公职人员重点学法内容之一,纳入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和机构改革后重新制定的普法责任清单之中,督促各地和牵头单位、成员单位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形成了任务到人、措施到位,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是普治并举,提升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力度。会同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制定印发《青海省“七五”普法“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意见》,将每年3月“寺院法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5月综治宣传月、6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作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的重要平台和重点时间段,以大型宗教活动、民族节庆等时间节点为宣传契机,广泛开展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教职人员爱国守法持戒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是积极开展宗教场所法治创建工作。会同省委统战、省依法治省等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联合“法律七进”牵头单位开展“法律七进”省级示范点创建活动,确保工作进得去、留的住、有实效。创新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牵头省委统战部等制定印发《创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工作意见》,从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两个方面,建立宗教界学法用法激励机制,推动宗教事务管理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有力推进了寺院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在巩固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基础性上,广泛采取“两微一端”和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等新型传播媒体作用,建立以“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为核心,包含全省8个市州、45个县为一体的普法新媒体矩阵,广泛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各地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翻译成当地通用民族语言文字,主动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拍摄《住店》《证书》《团结开寺》等方便群众接受、符合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特点的微电影、微视频方式宣讲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全面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使命,坚持普治并举,深化依法治理,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对“法律进宗教场所”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督促各市州和有关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认真推进“法律进宗教场所”示范点创建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大民族宗教地区普法基础设施建设和“双语”普法教材资料的编印发放力度,持续开展对宗教教职人员和民管会成员的法治培训,及时解决寺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不断提升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努力为提升寺院管理法治化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