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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第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19157号提案的办理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收到提案后,我厅专门组织力量,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进行了沟通协商,形成了协办意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按照各自职能联合相关单位主动出击,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路政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部门严格落实公路巡查制度,第一时间将在公路巡查中发现的路面垃圾进行处理,若无能力处理时,及时在现场摆放警示标志,提醒各位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并将情况抄告公路养护部门,并监督尽快处理。同时,在公路养护部门进行作业时,维护好交通秩序,规范好养护部门现场作业区设置,在最短时间内清理消除影响公路行车安全的隐患问题。 

  二、加强涉路施工监管,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各级路政部门加强对管辖路段穿跨越公路设施、平交道口及高速涉路施工等工程的监管工作,对安全设施设置不齐全及建筑垃圾堆放、清理不规范等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督促建设、养护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源头治理,主动排除隐患苗头 

      部门联合加大对各货运企业运输车辆管控力度,要求运输过程中货物易抛撒、遗漏、飘散的车辆,采取必要的篷布、挡板、捆扎货箱密封等措施,尤其加大对大型罐装水泥车辆的装载检查力度,对货运车辆在驶入高等级公路前做好车辆底盘、轮胎等部位的清理工作,防止携带物污染公路,有效遏制运输易抛洒、遗漏物车辆的违法行为。全省路政部门不断加强对管辖路段内的平交道口及遗撒、泄漏、扬尘货运车辆的出入地、拉运货物名称、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登记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源头治理,同时,走访路段附近相关运输企业、厂矿单位,并与其签订道路安全保证书和规范装载承诺书,确保车辆装载规范后出厂、出矿。 

  四、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省路政总队以公路建筑控制区乱象治理为抓手,按照“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属地管理、拆控并重、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公安、资源、城建等部门,联合开展对管辖路段摸底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法涉路施工、私设平交道口等行为处罚力度,对违章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从而确保公路通行环境的整洁靓丽。养护部门加大对公路沿线垃圾的清理工作,及时清除沿线遗留垃圾,防止垃圾长期存在,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同时建议地方政府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增设必要的垃圾存放点和垃圾处理场,解决垃圾集中收集、清理、运送、处理问题,逐步形成常态化管控的格局。 

  五、强化联勤联动,确保执法力度不减 

      针对个别司乘人员随意向窗外抛洒垃圾现象及运输砂石车辆不遮盖篷布,造成抛洒路面等污染环境现象,给车辆和行人带来安全隐患的行为,路政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托电子抓拍设备,根据违法性质,进行相应处罚。将易抛洒污染物且未遮盖篷布的车辆引导至治超站或路政大队,加盖遮挡篷布后再令其通行。同时建议交警部门不断完善电子抓拍系统,为执法提供有效依据,积极推动建立抛洒行车车辆黑名单,有效警示窗外抛洒垃圾行为。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综合执法合力,有效打击路面抛洒、不规范装载等行为。 

  六、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部门网站开展在线访谈等形式,呼吁每一位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驾车行驶过程中随意抛洒垃圾行为是一种丑陋行为,抓牢思想根源,从而共同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全省路政部门根据职责任务,联合公安交警、省高管局、公路局、属地环保等部门,充分利用“路政宣传月”“治超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契机,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设立咨询台、利用微信平台、走村入户进校园等方式,在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寺院、学校、村镇等场所,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司乘人员深入了解抛洒物对车辆、人员安全的危害,以及在公路随意进行抛洒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广大司乘朋友规范装载、文明驾驶,养成爱路护路的良好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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