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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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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形式,在民主推荐、政治审核、听取意见、集体研究以及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厅党组决定,拟推荐格尔木市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大队大队长彭青贤,海东市平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庭,大通县司法局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室主任马春英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拟推荐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西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门源回族自治县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对拟推荐单位及人选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客观公正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4月1日

  纪检监督电话:0971-8233076

  青海省司法厅

  2022年3月28日

  一、“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1、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近年来,青海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全处同志精诚团结努力,集中力量制定统一《青海省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及规范指引》,涵盖行政许可、检查、处罚、强制4类244项文书的基本格式标准和规范指引,切实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启动全省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审核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并对参训学员分批次在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网上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80%。加快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已建成涵盖青海省行政执法主体等10个子系统,实现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组织6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配发制式服装及标志1694人46830件(套),金额达704.88万元。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全省各级城市管理等30个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等4类13.67万余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审核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法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政府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服务保障青海高质量发展。

  2、西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近年来,在市局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法制支队攻坚克难,把规范化执法置于基础性、全局性地位来谋划推进,以全面深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载体,在执法监督管理流程化、案件办理专业化、为民服务快捷化、执法办案信息化、行政执法标准化方面取得了明显突破,实现了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双提升”。制定下发《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三年规划(2021-2023)》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以最严标准、最细措施、最全面指导,保障民警轻松执法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相继协助侦破涉黑涉恶案件42起,带破案件608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疫情防控中,做好全员防疫执勤工作的同时,编印《涉疫情类行政、刑事案件办理执法法律依据》指导基层执法办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控制疫情发挥了主要作用。教育整顿中,全面自查梳理案件7.3万余条,排查出执法领域顽瘴痼疾551条,针对各类执法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全方位多渠道调研营商环境执法问题,印发《西宁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服务十项措施》及《西宁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在不断持续深化法保障和“放管服”改革下,执法水平显著增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3、门源回族自治县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足本职、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扎实推进农牧综合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管手段,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机安全排查整治,开展2021年渔政“亮剑”“动物防疫·蓝剑清源”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动物出入境监管和水利设施监管。开展专项检查17次,常规检查1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46人次,检查整顿相关企业、销售门店407家。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力度。2021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件,共处罚金22.8322万元。结合日常执法工作检查、案件查处中宣传普及农牧水利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二、“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1、彭青贤,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199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从武警部队转业至今,2017年调任格尔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17年以来,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厚植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畏戈壁高原的艰苦,用担当书写对安全生产事业的忠诚,他严谨求实,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坚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执法办案坚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依据准确、法律程序合法规范,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树立了榜样。为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督促全市300多家企业依法修订了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露天矿山爆炸,坍塌事故救援、油气泄漏爆炸事故等各类专项应急演练46次,5200余人参加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个人先后被应急管理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2、马春英,女,回族,1973年4月出生,西宁市第十六届、十七届人大代表,二级律师,现任大通县司法局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室主任兼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2019年以来累计评查案卷 714卷,协调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自查整改。统计梳理年度各单位行政败诉案件,逐一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并对案件反映出的出庭应诉、调查取证、告知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瑕疵进行了业务辅导。创新现场执法监督模式,深入公安等行政执法一线,面对面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良好的执法监督效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特别是对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给予指导和纠正,赢得执法人员的认可和群众的信任。

  3、王志庭,男,1972年5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到海东市平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始终秉持“为党尽忠、竭诚为民、担当作为”的信念,在海东市平安区城市管理服务和改革发展大局中始终冲锋在前,攻坚克难,受到组织和群众一致好评。担任平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以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的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鲜明导向,大力推进“五心城市管家”城市管理服务品牌和“城市公众开放日”品牌建设,打造“行走城管、马路办公”工作模式。在全局树立鲜明的法治导向,推行“律师驻队”,编制出台执法工作规范,提升依法依规水平;部署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建立和完善各类执法工作制度,提升严格规范执法能力;推动“城管四进”,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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