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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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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青海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协同督察示范,认真组织实施《青海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党的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放 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厅党组多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厅党组书记亲自过问和听取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的汇报,部署推进示范创建、法治督察等重点工作,提出明确思路和要求,并适时督促落实;及时报请省委、省政府将我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并抄送中央依法治国办。厅党组班子成员带领和督促分管处(室)局和单位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分工职责,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厅系统与各处(室)局不断深化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新使命新职责,自觉把厅党组的部署要求与工作实际结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扛起依法防控政治责任,迅速采取措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发力,取得了积极成效。配合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对我省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合力。着眼于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落实领导集体学法、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等制度,厅党组会集体学法2次,中心组学法6次,举办业务大讲堂23次,极大地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紧扣年度目标,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坚持以示范创建、督察落实、年度考核为抓手,推动落实《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积极指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西宁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确定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开展第四批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形成了一批可检验、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重点对8个市州和17个省政府部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调研督察,对查找出的56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压实主体责任,有效传导压力。推进完成2019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制定2020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倒逼各地区各部门更加重视和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履行省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省本级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5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复议决定。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我省落实落地。大力支持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审理工作,承办行政应诉案件7件。
  三、聚焦良法善治,推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科学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2020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加强与项目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指导起草、审查修改等工作,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度,在完成《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禁毒条例》《青海省信用信息条例》《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等7件法规规章的基础上,完成《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等4件计划外新增立法项目。着眼于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制定了《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立法评估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完成省政府5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46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依法对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2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389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2491件,修改281件,废止1120件,组织完成对44个部门3789项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合法性审查,提出的6大类846条意见建议均被采纳,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出台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法治调研工作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科学化,更好的服务推进全省依法治省工作大局。
  四、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监督行为
  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持续推动司法行政职权全面依法运行。坚持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双轮驱动,依法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监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认真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厅机关制度建设、决策咨询、合同审查,厅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重要业务文件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厅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决定,不断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拓宽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政务工作信息、规范性文件及执法情况,建立厅长信箱、办事指南、群众留言以及在线法律咨询栏目,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让社会公众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紧紧抓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点执法领域、重点执法环节加强执法监督,组织人员会同省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省政府14个部门和西宁、海东等7个地区的行政执法、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治理等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梳理我省第一批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并纳入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
  五、强化执业监管,推进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
  不断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制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业务办理指南及办事流程》,开展全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司法所“双随机  一公开”督查及规范性检查工作,对全省120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年度审核,对92家基层法律事务所、64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考核。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团、残疾人法律服务团作用,持续开展双语法律人才培训工作,增强法律专业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发法律公务信息系统,制定考核办法,规范服务行为。严格依法做好年度司法鉴定名册编制工作、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年检注册工作,清退16家 “四类外”司法鉴定机构、119名司法鉴定人。召开下放司法鉴定管理权限对接会,将4家省司法厅直管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权限移交给西宁市司法局。在海东市新设合作制公证处,进一步激发全省公证市场活力。引导西宁市的公证机构借助网络远程办证系统帮扶全省16个无公证县开展公证业务,年内完成远程公证事项280余件,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扎实开展深化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决纠治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在政治建设、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整治作风顽疾。
  六、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举行“1+1”中国法律服务志愿者行动2020年度青海派遣会,引入21名律师、21名大学生志愿者和7名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赴我省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精心组织完成了我省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活动,组织完成了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推动宪法法律普及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惠及全民。推动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资源共享、互为补充的“多网多端多微”新媒体大普法格局,青海普法微信、微博、头条号均跻身全国政法新媒排行榜前列。组织召开全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座谈会,健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衔接机制,组建全省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着眼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年内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50余家。积极探索群团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路径,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方式,为五类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在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应援救援增强群众获得感等3个方面,确定11项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措施,全省全年完成法律援助近9000件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以“防风险、化纠纷、护稳定”为目标,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持续深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研判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634次,发现纠纷5056件,预防纠纷3601件,调解纠纷21968件,成功调处21517件,调解成功率97.9%,涉及金额近3.05亿元。联合省高院召开诉调对接现场观摩会,推进新时代全省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行业乱点乱象,提升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 “六清”行动,推动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和依法辩护,维护了法律尊严,彰显了公平正义。监狱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观,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工作格局,持续增强依法治监能力,严格把握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尺度,不断深化狱务公开,全省监狱系统连续19年实现“四无”目标。戒毒系统围绕全国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积极构建区域分设、专业戒治、医教并重、有效衔接的工作体系。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切实做好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工作,全省戒毒系统连续12年实行“六无”目标。依法设立青海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完善配套制度8项,推动构建符合《社区矫正法》新定位、新要求标准化体系。升级改造社区矫正综合监管平台功能,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出台《青海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暂行办法》,推进全省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运行。
  八、坚持问题导向,抓好2021年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省司法厅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眼界不宽、力度不够,全省上热中温下冷的状况仍未改变;基层司法所等法治力量薄弱,人才匮乏、本领欠缺的问题突出,导致一些工作安排接不住、落不实,影响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省内公共法律资源分布不均,有效供给不足;与其他政法单位相比信息化建设还有差距,尚未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推动解决。
  2021年,省司法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青海具体化、实践化,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心筹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青海省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推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大数据”平台建设。三是紧密结合《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顶层设计与省情特点,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编制“十四五”期间法治青海建设方案及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四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组织实施2021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民生福祉等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工作。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异议审查等制度,狠抓报备规范化、审查科学化、纠错精准化。五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快完善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试点运行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坚守安全底线,加强监狱场所内部管理,推进依法治监工作。加强戒毒模式实体化、一体化、整体化建设,做好医联体运转和巩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强化矫正帮扶队伍建设,健全安置帮教工作衔接机制。七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和调处、诉调对接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八是加快建设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平台和数据中心,推动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全省藏区和重点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持续加大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九是持续抓好《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贯彻落实,强化司法行政改革跟踪督导,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完成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能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十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普遍多数”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适时开展法治督察和考核评价,有效引领推动全省各级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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