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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司法厅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一年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法治青海”“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内容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学习了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青海省司法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安排、部署和联络,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沟通确认信息内容,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同时,组织举办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强化政策宣传和理论引导,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力推进法治青海建设。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下设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4个协调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印发了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立法等年度工作要点、计划,进展顺利。二是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完成《祁连山国家公园条例(征求意见稿)》《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草案)》《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青海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等8个政府立法项目,全年立法提交项目已完成90%。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71件、备案审查113件。四是普法依法治理扎实开展。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重大节日、重要任务为节点,坚持“报、屏、网、微、端”融媒体同向发力,采取以案释法、有奖问答等形式,提升普法质效。深化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目前,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99个,其中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6个,青海司法行政网和青海普法网,累计访问量分别达3500余万次和750余万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800余场次。

   (三)推进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扎实推进决策信息公开。严格履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对制定出台的重大文件、重要改革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10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意见建议30余次,征求到800余条意见建议,采纳率达40%以上,最大限度凝聚智力,提高政策、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梳理本系统应公开内容,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司法行政网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专栏,方便办事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咨询,及时公示公开政许可事项、省级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和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受案范围、案件办理流程、决定书行、鉴定机构、鉴定人诚信评估结果、省司法厅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内设机构职能、重大人事调整、评先表彰等内容,其中,公布省政府及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24件。同时,举办第二届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社区居民、高校师生、媒体记者等各行业代表40余人,走进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深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三是强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调整涉及我厅的双随机抽查事项6项,其中取消1项,保留5项,做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认领国家目录清单11项,省本级新增4项,共计梳理15项;新增省本级检查实施清单10项,共计梳理12项。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青海省拟取消证明目录和保留证明事项目录,结合证明事项清理进行了专项督查,积极发挥“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督促各市州、省直各单位持续做好公布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相关工作。四是深化狱务所务公开。监狱系统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狱务信息,主动公开6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信息,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已全面实现数据贯通和网上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办案平台局狱两级初步实现数据对接。同时,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题开放日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不断推进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戒毒系统印发了《所务公开手册》,公布了所务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健全了所领导接待日制度,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建立了6个“两微一端”公开平台,9个自媒体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220条。同时,开展了7次场所“开放日”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新闻媒体、戒毒人员亲属等人员来所参观,不断扩大戒毒工作社会知晓率。

  (四)强化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2019年出台的《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青海省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报酬支付标准(试行)》《青海省生态环境律师服务团工作暂行办法》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均按相关要求,连同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有关政策解读说明等一起进行了报批或报备,并充分利用“青海法网”“青海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各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发布,同时联系有关媒体发布和报道,多角度、全方位解读政策,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坚决纠治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随意性执法等问题”的牵头单位,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班,印发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省级行政执法机关专项整治推进会,会同5家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召开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新闻发布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和网址,发布征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公告,及时转办督办各类投诉举报线索,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出台了我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和三个具体办法,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出台“一个实施方案三个办法”的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并采取自查和第三方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去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先后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全省推行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为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工作公信力,着力打造“阳光复议”,2019年全省各市州政府及所属各县(市、区)全部实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目前,西宁、海东、海西、黄南等地区已实行网上公开。其中,果洛州率先在微信公众号开通了“行政复议”专题专栏,公开《行政复议流程图》、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信息,并为群众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书模板下载服务,切实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三)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为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印发了《青海省37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在15项减证便民服务措施和28项“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基础上,将我省“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扩大至65项,同时,依托微信公众号、12348法网等平台,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公证事项,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环节,优化了办证流程,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咨询、预约、材料预审等申请审批流程,基本实现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服务。

  (四)持续做好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根据司法部文件精神,印发了《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做好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评价范围和对象、评价方法、评价措施,完善了青海司法行政网、“12348”青海法网和法律服务热线“满意度评价”栏目和满意度评价功能,面向社会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司法鉴定、公正、仲裁、律师以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截至目前,机关履职满意度评价93.3%,网络平台工作业务满意度评价94.5%。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力量不足,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二是经费缺乏,信息公开经费保障力度需加强;三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公开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严格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进一步引导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工作,重点推进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司法行政信息目录分类标准,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督导厅系统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不断规范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按照工作要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青海司法行政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后的新版本将细化栏目板块功能,方便广大网民查询,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力度。从基础工作入手,继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着重加大与省内各厅局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力度,学习借鉴省外司法行政部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提升青海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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