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37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的通知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海省37项“最多跑一次”
公证事项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司法局:
为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我省在去年28项“最多跑一次”实践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37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现将《青海省37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37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
青海省37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
1、国籍公证;2、学历公证;3、职务(职称)公证;4、户籍注销公证;5、生存公证;6、住所地公证;7、居住地公证;8、会考证公证;9、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公证;10、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公证;11、体检表(健康证)公证;12、接种证明公证;13、病例(案)公证;14、诊断证明书公证;15、死亡医学(推断)证明书公证;16、(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17、收养登记证公证;18、民事判决书公证;19、民事调解书公证;20、判决生效证明公证;21、在职证明公证;22、税收完税凭证公证;23、存款证明公证;24、退休证公证;25、退休金发放清单公证;26、法人资格公证;27、非法人组织资格公证;28、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证;29、许可证公证;30、审计报告公证;31、验资报告公证;32、专利证书公证;33、商标注册证书公证;34、不动产权证书公证;35、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36、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37、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