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青海省财政厅以青发改高技(2018)61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司法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司法厅
(2)招标内容: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3528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120天(2019年7月20日-2019年11月16日)
合同估算价:72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6月20日09:00时至2019年06月24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一号楼九楼1091室《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2日 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2日 9:00,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5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司法厅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睿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1号楼9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971-8247708
电 话:0971-4392771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
账 号:
账 号:972900055210102
2019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