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初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推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在我省落地落实,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依法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省卫健委起草了《青海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送审稿)》送我厅审查。经初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青海司法行政网(http://sft.qinghai.gov.cn),通过意见征集系统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青海省司法厅,地址:西宁市南山路11号,邮编:81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青海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初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青海省司法厅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