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青海龙启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
海东市司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青海龙启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请示》(东司〔2020〕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准予青海龙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住所为青海省海东市高铁新区古驿路8号。
二、变更后主任为冶有贵,合伙人为拜玉珍、马全林、辛小平、安玲、马天花。
请于2020年9月11日前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办理变更组织形式的相关手续。
青海省司法厅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