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西宁市司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的请示》(宁司发〔2020〕7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同意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住所由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供销大楼3楼变更为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6号鸣翠柳山庄商业C座5楼。 青海省司法厅 2020年8月14日 【打印正文】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