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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变更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定代表人和机构负责人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司法鉴定中心:

你中心提交的变更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的规定,同意你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海云、机构负责人变更为李建莹

此复。

 

附件: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登记变更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0921

 

 

附件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登记变更信息

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

许可证号

630018001

司法鉴定

业务范围

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污染环境损害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变更登记信息

变更登记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胡  青

何海云

机构负责人

胡  青

李建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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