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延续西宁市嘉运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及其2名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
西宁市嘉运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
你所提交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张世兰、杨铁民延续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的规定,同意延续你所及司法鉴定人张世兰、杨铁民的司法鉴定执业登记。
此复。
附件: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执业司法鉴定机构名称 | 西宁市嘉运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 | |||||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 ||||||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 | 执业类别 | 有效期至 | ||||
630015002 | 机动车性能检测、交通事故成因、车速、痕迹鉴定 | 2025年10月22日 | ||||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司法鉴定 许可证号 | 执业类别 | 有效期至 | ||
1 | 张世兰 | 630015002001 | 机动车性能检测、交通事故成因、车速、痕迹鉴定 | 2025年10月22日 | ||
2 | 杨铁民 | 630015002004 | 机动车性能检测、交通事故成因、车速、痕迹鉴定 |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