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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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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西宁市司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请示》(宁司发﹝20209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准予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住所为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副2号紫薇丽都商铺5楼

二、变更后主任为鲁卧领,合伙人为张蓉、张成才、赵万朝、张展世

    请于2020129日前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办理变更组织形式的相关手续。

 青海省司法厅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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