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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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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延续青海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及杜欣柏等4名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提交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延续执业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的规定,同意延续你所及杜欣柏、宋志强、陈燕梅、申柏岭4名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

此复。

 

附件: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1113



附件

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

青海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司法鉴定

许可证号

630005001

司法鉴定

业务范围

法医精神病鉴定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有效期至

20251222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序号

姓名

司法鉴定

许可证号

执业类别

有效期至

1

杜欣柏

630005001001

法医精神病鉴定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20251222

2

宋志强

630005001002

法医精神病鉴定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20251222

3

陈燕梅

630005001007

法医精神病鉴定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20251222

4

申柏岭

630005001008

法医精神病鉴定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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