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延续高翔等2名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
西宁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
你所提交的司法鉴定人延续执业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的规定,同意延续你所高翔、袁永贵等2名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
此复。
附件: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 | 西宁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 | |||
司法鉴定 许可证号 | 630106002 | 司法鉴定 业务范围 |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 | |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司法鉴定 许可证号 | 执业类别 | 有效期至 |
1 | 高 翔 | 630106002026 |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 | 2026年12月27日 |
2 | 袁永贵 | 630106002027 | 法医病理鉴定 | 2026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