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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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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青海盐成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5 浏览次数: 【字体:

海西州司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青海盐成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请示》(西司发﹝2021﹞18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准予青海盐成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位于海西州格尔木市八一中路华兴大厦18楼。
  二、变更后主任为许国涛,合伙人为祁奋、鄂宗德。
  请于2022年2月21日前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办理变更组
  织形式的相关手续。
  青海省司法厅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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