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延续青海省青鼎司法鉴定所韩玉录等4名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
西宁市司法局:
你局提交的青海省青鼎司法鉴定所韩玉录等4名司法鉴定人申请延续执业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的规定,同意延续韩玉录、马秀芳、方宇、李善贵等4名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
此复。
附件: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3年2月8日
附件
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 | 青海省青鼎司法鉴定所 | ||||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司法鉴定 许可证号 | 执业类别 | 有效期至 | |
1 | 韩玉录 | 630016010001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个体识别、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 | 2028年2月4日 | |
2 | 马秀芳 | 630016010002 | 法医物证鉴定(个体识别、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 | 2028年2月4日 | |
3 | 方 宇 | 630016010003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 2028年2月4日 | |
4 | 李善贵 | 630016010004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个体识别、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 | 2028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