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变更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海西州司法局:
你局提交的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的规定,同意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元业。
此复。
附件: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变更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变更信息
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 |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 |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登记变更信息 |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法定代表人 | 史元功 | 李元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