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延续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拉元红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
海西州司法局:
你局提交的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人拉元红延续执业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的规定,同意延续司法鉴定人拉元红司法鉴定执业登记。
此复。
附件: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 |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 ||||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司法鉴定 许可证号 | 执业类别 | 有效期至 | |
1 | 拉元红 | 632808002022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 2028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