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李玉琦等4人为公证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准予李玉琦等4人为公证员的通知 西宁市、黄南州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关于任命崔博等10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11号),西宁市夏都公证处李玉琦、马生梅,西宁市恒源公证处李洁,河南县公证处夏吾算太吉被任命为公证员。请按照公证员执业相关规定,办理上述4人的公证员执业手续。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打印正文】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