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设立青海中正司法鉴定所及陈建生等3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
海东市司法局:
你局提交的青海中正司法鉴定所设立登记及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3号)和《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经对该机构现场调研、申报材料书面审查、预先核准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机构技术条件和人员技术能力,准予设立青海中正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赔偿相关鉴定)。
准予该机构陈建生、胡涛、甘钧成等3人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执业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赔偿相关鉴定)。
请通知该机构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办理执
业登记相关手续。
附件:青海省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许可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3年7月3日
附件
青海省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
执业登记许可信息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许可信息 | ||||||
机构名称 | 青海中正司法鉴定所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磊 | 机构负责人 | 陈建生 | |||
机构住所 |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碧水园小区A4区6-02商铺 | |||||
业务范围 | 法医临床鉴定(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赔偿相关鉴定) | |||||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许可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执业证号 | 执业范围 | |||
1 | 陈建生 | 630223002001 | 法医临床鉴定(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赔偿相关鉴定) | |||
2 | 胡 涛 | 630223002002 | 法医临床鉴定(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赔偿相关鉴定) | |||
3 | 甘钧成 | 630223002003 | 法医临床鉴定(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赔偿相关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