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青海昆仑司法鉴定所曹婧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
你局提交的青海昆仑司法鉴定所曹婧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3号)和《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省司法厅经对申请人申报材料书面审查、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曹婧符合执业登记条件,准予其司法鉴定执业登记,执业许可信息(详见附件)。
请通知青海昆仑司法鉴定所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办理执业登记相关手续。
附件:青海省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许可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
青海省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许可信息
执业司法 鉴定机构 | 青海昆仑司法鉴定所 | |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许可信息 | ||
姓名 | 执业证号 | 执业范围 |
曹婧 | 630013001029 | 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器官/切片检验,死亡原因分析)、器官组织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与死亡原因相关的其他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诈伤、诈病、造作伤鉴定、医疗损害鉴定、骨龄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