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变更青海省海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关于同意变更青海省海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海西州司法局:
你局提交的青海省海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及法人变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该机构设立单位名称变更为海西州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由陈水芳变更为单国栋,现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24条、25条规定及司法鉴定机构名称核准相关规定,同意该机构名称变更为“海西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单国栋。
此复。
附件: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登记变更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登记变更信息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登记变更信息 | ||
变更登记 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机构名称 | 青海省海西自治州 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 海西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
法定代表人 | 陈水芳 | 单国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