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海西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恢复执业并延续执业登记的批复
关于准予海西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恢复执业并延续执业登记的批复
海西州司法局:
你局提交的海西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恢复执业及延续执业登记的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3号)和《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经省司法厅对申请机构和申请人申报材料书面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机构技术条件和人员技术能力,准予海西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及赵闯绩、黄启雄、朱寿虎、马文成等4名司法鉴定人恢复执业并延续
执业登记,执业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执业登记许可信息详见附件。
请通知海西州人民医
院司法鉴定所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办理执业登记相关手续。
附件:青海省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许可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青海省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
执业登记许可信息
司法鉴定机构恢复执业并延续登记信息 | |||
机构名称 | 海西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 ||
许可证号 | 632808001 | ||
业务范围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 | ||
有效期至 | 2028年4月27日 | ||
司法鉴定人恢复执业并延续登记信息 | |||
姓名 | 执业证号 | 执业范围 | 有效期至 |
赵闯绩 | 632808001012 | 法医临床鉴定 (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 | 2028年5月19日 |
黄启雄 | 632808001013 | ||
朱寿虎 | 632808001014 | ||
马文成 | 6328080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