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青海省明鉴司法鉴定所及司法鉴定人延续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
关于同意注销和延续司法鉴定人
执业登记的批复
海西州司法局:
你局提交的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孙利民、贾存文、李元业、穆晓燕因退休申请注销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和司法鉴定人雷有林、史元功申请延续执业登记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规定,依法注销孙利民、贾存文、李元业、穆晓燕等4名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同意延续雷有林、史元功、文生全等3名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此复。
附件:1.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信息
2.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信息
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注销信息 | |||
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 |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 ||
序号 | 姓名 |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 | 执业类别 |
1 | 孙利民 | 632808002004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
2 | 贾存文 | ||
3 | 李元业 | 632808002018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
4 | 穆晓燕 | 632808002028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
附件2
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信息
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 |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 ||
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信息 | |||
姓名 | 司法鉴定 许可证号 | 执业范围 | 有效期至 |
雷有林 | 632808002015 | 2030年4月13日 | |
史元功 | 632808002016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 2030年4月13日 |
文生全 | 632808002026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 2030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