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青海科研司法鉴定所延续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 来源:厅司法鉴定和公证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西宁市司法局:你局提交的青海科研司法鉴定所延续执业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的规定,同意青海科研司法鉴定所延续司法鉴定执业登记。此复。 附件: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延续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2024年10月9日 【打印正文】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