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青司发通〔2024〕48号
青海红十字医院司法鉴定所、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青海省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司法鉴定所:
你单位提出注销司法鉴定人徐波、任丽萍、张海云执业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注销徐波、任丽萍、张海云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此复。
附件: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注销信息
青海省司法厅
2024年8月5日
附件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注销信息(一)
执业司法 鉴定机构 | 姓 名 | 司法鉴定人 执业证号 | 执业类别 |
青海红十字医院 司法鉴定所 | 徐 波 | 630005002005 |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注销信息(二)
执业司法 鉴定机构 | 姓 名 | 司法鉴定人 执业证号 | 执业类别 |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任丽萍 | 630005004030 |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 |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注销信息(三)
执业司法 鉴定机构 | 姓 名 | 司法鉴定人 执业证号 | 执业类别 |
青海省机电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站 司法鉴定所 | 张海云 | 630011003010 |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