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青海西羌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
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准予
青海西羌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
西宁市司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青海西羌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请示》(西司发﹝2020﹞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准予青海西羌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住所为西宁市城北区秀水北路46号朝阳综合办公楼3楼(南)。
二、变更后主任为巩志强,合伙人为吴超、刘建成。
请于2020年6月24日前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办理变更组织形式的相关手续。
青海省司法厅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