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青海润君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
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准予
青海润君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
西宁市司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青海润君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请示》(宁司发〔2019〕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准予青海润君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住所为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9号夏都假日宾馆五楼。
二、变更后主任为张平,合伙人为边海涛、张堃。
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办理变更组织形式的相关手续。
青海省司法厅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