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司法局,省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青海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方案》《青海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于从4月1日起开展2019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考核
2019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考核登记将依据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青司发〔2018〕8号)的要求,除规范化建设律师事务所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暂缓考核、限期整改外,其余各律师事务所均可直接办理年度考核登记。需报送的材料为:
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
2.《执业律师花名册》(见附件2);
3.《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登记表》(见附件3);
4.《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登记表》(见附件4);
5.《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5);
二、律师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1. 社会律师;
2. 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律师(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参加脱产学习、因病等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的律师,只参加考核,不评定考核等次);
3.公职律师;
4.公司律师。
(二)考核内容及相关报送材料
1. 考核内容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情况;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情况;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受行政、行业奖惩情况。
2. 社会律师需报送的材料
(1)奖惩材料。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相关证明材料,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2)律师办理援助案件统计表。填报需经法律援助机构盖章确认(见附件6);
(3)课时完成材料;
(4)聘用合同。专兼职律师均需提交与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
(5)鉴定意见。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须同时提交变更前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
(6)会费凭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律师事务所提交向所属律师协会缴纳会费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兼职律师执业登记表》(见附件7)。兼职律师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由工作单位签署同意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意见;
(8)《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8)。
3. 法律援助机构律师需报送的材料
(1)青海省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9);
(2)青海省法律援助机构律师花名册(见附件10);
(3)青海省法律援助律师年度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1);
(4)青海省法律援助律师执业诚信登记表(见附件12)。
4.公职律师需报送的材料
(1)公职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3);
(2)课时完成材料;
(3)会费凭证。
5.公司律师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4);
(2)课时完成材料;
(3)会费凭证;
(4)聘用合同。需提交与所在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三)报送程序
1. 社会律师考核材料报送程序:律师事务所考核材料分别提交所属各市州、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同时提交市州律师协会、工作站审核),于规定时间报送省厅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
2. 法律援助机构律师考核材料报送程序:考核材料逐级报送至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司法局和市州法律援助机构、司法局审核。各县(区)司法局及市州司法局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逐级完成审核并签署意见,最后经审核通过后报省法律援助中心审核。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考核登记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注册。
(二)报送要求
1.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2. 所报纸质材料(附电子版)一式两份,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分别报省厅律师工作处和省律师协会会员部;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分别报省法律援助管理局和省厅律师工作处。
四、工作要求
(一)考核备案时需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到省厅律师工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省司法厅将对通过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在报刊和网站予以公告。
(三)新申请律师执业的申报工作,仍按照《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申请律师执业审核工作通知》(青司办〔2012〕4号)、《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法律援助律师考核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青司办〔2014〕26号)文件执行(详见青海律师网和青海司法行政网律师栏目)。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联系人:
闹吾尖措、看卓,联系电话:0971—8247992、18897036868、18797383587。
省律师协会会员部联系人:
王盈、王永庆,联系电话:0971—8067694、13007776650、13709757858。
省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人:
庞书纲,联系电话:0971—8216420、15297218662。
附件:1.青海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
2.执业律师花名册
3.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登记表
4.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登记表
5.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人员登记表
6.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统计表
7.兼职律师执业登记表
8.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9.青海省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10.青海省法律援助机构律师花名册
11.青海省法律援助律师年度工作情况登记表
12.青海省法律援助律师执业诚信登记表
13.公职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14.公司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青司办23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