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西宁市司法局:你局报来《关于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请示》(宁司发〔2018〕1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准予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到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办理变更组织形式的相关手续。 青海省司法厅 2019年1月24日 【打印正文】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