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青海瑞华 会计司法鉴定所变更机构名称的批复
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青海瑞华 会计司法鉴定所变更机构名称的批复
青海瑞华会计司法鉴定所:
你所关于变更机构名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根据《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第十九条、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审核,你所拟申请变更使用的机构名称符合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的有关规定,准予机构名称变更登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海分所”,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省司法厅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