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 关于准予孙贤硕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青海省司法厅 关于准予孙贤硕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的批复青海大正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所: 你所报来孙贤硕司法鉴定执业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孙贤硕符合资产评估鉴定执业条件,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执业登记手续。青海省司法厅 2018年3月12日 【打印正文】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