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青海省司法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的方针、政策,拟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编制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起草司法行政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是指导、监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工作。 三是监督、管理全省戒毒工作。 四是制定全省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规划纲要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依法治理工作。 五是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工作。 六是指导、监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 七是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八是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是负责仲裁委员会和司法鉴定人员、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指导系统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 十是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的司法行政事务。 十一是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是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监狱、戒毒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市(州)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是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厅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法制宣传处、律师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法律援助管理局、计财装备处(挂信息技术处牌子)、政治部(挂警务部、国家司法考试处牌子)、 厅直机关纪委(监察处)、厅直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直属3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师协会和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 省司法厅及直属二级预算单位司法专项编制为110名(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编制7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政治部主任(副厅级)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5名。本年末实有人数105名,其中:司法专项人员85名,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人员 13名,财政差额补助事业人员 7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青海省司法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
2、青海省律师协会
3、青海省司法厅机关后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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