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同时强化司法所执法廉洁,进一步严格岗位风险防控措施。5月16日,通海路司法所联合省司法厅派驻警官组织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干预司法三项规定”专题学习暨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首先由司法所所长针对“干预司法三项规定”相关文件制度进行重点宣讲,强调:一是社区矫正对象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司法公正;二是明确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严禁通过托关系、打招呼等方式逃避监管;三是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如发现司法所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可通过正规渠道举报。通过拓宽监督渠道、打开双向约束的方式再次收紧司法所廉洁执法的“紧箍咒”。
学习后由省司法厅派驻警官就城西区近期缓刑收监案例及通海路司法所本月训诫处分情况进行警示教育,强化监管纪律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严守报告制度,按时完成每日定位打卡、周报到、月汇报,严禁人机分离;二是严守外出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管辖区域,确有需要需提前3日提交申请;三是严守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本次教育通过“法规讲解+案例警示+个别通报”多维度结合开展,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和服从监管自觉性。下一步,通海路司法所将持续加大动态排查和信息化核查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打开手机扫一扫,分享到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