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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化解在基层 法治温度暖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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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宁市城北区火车西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员的专业引导与高效沟通,仅用一日便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及时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赢得群众真挚赞誉。案件调解后,当事人王某专程向司法所赠送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对调解工作的认可与感激。

2025年4月,青海某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法人吴某带租客实地查看王某的出租房屋,租客当场支付2万元定金并意向承租。为配合某公司及租客尽快完成交接,王某另租房屋暂住,并垫付租金、中介费、物业费及房屋维修费用合计6000元。然而,租客因个人原因单方违约,未继续履行租赁约定,导致王某前期投入的经济成本无法收回。王某认为,某公司作为中介方收取了租客定金,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遂要求该公司支付2万元赔偿金。某公司认可事实,但双方对款项支付细节存在分歧,王某遂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员洪花云接到案件后,迅速梳理争议焦点,核实租赁合同、定金凭证、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确认某公司收取租客定金的事实及王某损失的客观性。调解过程中,洪老师采取“情理法并重”的策略:一方面,向某公司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中介方责任的相关规定,指出其作为服务提供者,虽非直接违约方,但未妥善协调租客与房主的权益,客观上造成王某损失,应承担部分补偿责任;另一方面,对王某的焦急情绪给予充分理解,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面对双方均希望快速解决纠纷的意愿,洪老师提出“当日支付、一次结清”的调解方案,某公司当场承诺通过微信转账履行赔偿义务,王某亦表示接受。从介入调解到签署协议,全程不足一日,高效化解了矛盾。  

案件中调解员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既维护法律公正,又传递司法温度。王某在赠送锦旗时感慨:“本以为要来回折腾很久,没想到一天就解决了问题,心里踏实又温暖!”这份朴实的认可,正是对调解工作最真挚的褒奖。    

下一步,火车西站司法所将继续以“为民解忧、促进和谐”为目标,创新调解方式,延伸服务触角,在每一起纠纷中倾听民声、纾解民困,让法治力量化作春风细雨,滋养社区和谐土壤,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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