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群众依法保护矿产资源的法律意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基层落地生根,香日德司法所结合本辖区矿山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5月8日深入村社开展以“民法典与矿山保护”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农牧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活动中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来到田间地头,进行面对面普法,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牧民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矿山、矿产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告知农牧民地下的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个人不得私自开采、买卖或破坏,私自开采属于违法行为。在承包草场、土地时,若发现地下有矿产资源,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置,开采矿产需依法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开采许可,严禁私自挖掘、盗采。提醒大家切勿以身试法,引导群众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放牧、耕作时避免在矿区危险地带活动,保障自身安全。发现私挖盗采、破坏矿山行为积极举报,共同维护绿色美好家园。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及宣传品50余份,解答农牧民关于土地承包、民间借贷等问题10余人次。
矿山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更是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根基。香日德司法所将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引导农牧民群众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护航生产生活,坚决抵制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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