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切实提高辖区广大群众在春节期间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安全氛围,2月7日,上新庄司法所前往尧湾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活动。
宣传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拉家常”等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村地区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向群众讲解道路安全常识及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典型案例,对借车、好意同乘等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涉及的法律责任进行解读,引导在场群众提高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出行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行车,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并告诫驾驶人要审慎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搭乘人也要有足够的安全及判断意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简要介绍。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利于群众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习惯,确保安全文明出行,从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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