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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米司法所:善把群众“心上事”当成自己“上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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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近日,仙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山林土地纠纷纠纷,有效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

仙米乡讨拉村村民祁某和仙米乡讨拉村村民郭某系姑侄关系,祁某在娘家有一块草场一直由侄子郭某经营,现因祁某年事已高且患有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养老金不能支撑看病治疗的开销,想从侄子郭某那里把草原承包费要回来,祁某要求郭某要么将草场归还给祁某,要么每月给祁某500块钱的草原承包费。两人多次就草原承包费进行商量均未达成共识,现申请司法所调解处理。

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详细了解和核实,耐心劝解,郭某愿意每年给祁某草原承包补偿金2600元,每年11月18日前将2600元草原承包补偿金打到祁某的卡上或交到司法所代为转交。

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经济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一步,仙米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以积极的态度和创新的工作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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