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红科地区基层调解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委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12月10日,达日县委政法委、达日县人民法院、达日县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赴上红科乡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借此机会,上红科乡与下红科乡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红科地区基层人民调解员规范化建设暨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培训会在上红科乡会议室举行,两乡党政领导班子、派出所领导、司法所负责人及两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参加。
会议指出,基层是矛盾纠纷的源头所在,家庭琐事的纷争、小范围的经济争议、邻里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的摩擦、家庭内部围绕财产分割或情感纠葛引发的矛盾等,这些看似琐碎的矛盾若得不到及时处理,就可能像星星之火迅速燎原,演变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冲突,基层人民调解员如同敏锐的“排雷兵”,凭借对当地风土人情的熟悉和专业的调解技巧,深入矛盾漩涡,将问题化解于萌芽,让社会秩序的“神经末梢”保持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筑牢第一道防线。
会议强调,基层人民调解员要使纠纷排查成为常态化,要定期在辖区内开展走访排查,与牧民群众交流沟通,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建立排查台账,对可能引发纠纷的事件进行记录、分类和跟踪,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预防,也要及时介入处理,一旦接到纠纷信息,迅速赶到现场,稳定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将当事人带至合适的场所,分别倾听双方诉求,了解事情全貌,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公平公正。
会议要求,基层人民调解员要依法依规调解,熟练掌握与基层常见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婚姻家庭关系、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规定,在调解过程中准确运用法律条文,为调解方案提供法律依据,让当事人明白法律的界限和责任。同时,结合红科的公序良俗、村规民约等,使调解结果更贴合实际、易于被接受,更要加强沟通技巧,运用良好的沟通技巧,善于引导当事人表达真实想法和情绪,通过有效提问获取关键信息,从而找到矛盾核心。
培训最后,对上红科乡新增基层人民调解员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相关工作要求。同时对于基层人民调解员从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培训讲师从相关法律法规、调解方式等方面一一解答,与调解员进行深切互动、交流心得,进一步提升了调解员的理论水平。上红科乡将继续秉持“以和为贵”的理念,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素质,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深入群众,倾听民声,充分吸取“枫桥经验”精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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