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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司法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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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法治氛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之际,门源县司法局多举措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活动。
  7月19日,以“法治集市”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为契机,在阴田乡卡子沟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册等方式,为群众耐心细致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立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实施过程中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遵纪守法,关注好、监督好、帮教好身边社区矫正对象,呼吁广大群众大家共同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效。
  7月23日,公、检、法、司等成员单位联动,在人工湖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宣讲方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削除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偏见和歧视,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良好舆论氛围。
  本次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宣传品3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提升门源县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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