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您的位置: 首页 >业务资讯

门源:春天里的普法“暖阳”

【字体:

  阳春三月,浩门河畔静谧秀美,春日的暖阳洒向大地。在门源县皇城乡东滩村党员活动室里,来自门源县“组团式”普法宣讲组讲解着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场法治宣讲正在进行中……

  “昨天晚上我们群里村书记在喊,明天有县上的宣讲组要来宣讲,听说宣讲跟‘法律’有关,牛都没来及喂,第一时间跑来听听讲了些啥,顺便问一下我的一点借款纠纷!”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皇城乡东滩村村民马某,手中拿着一份“法律常识”文字资料,边听宣讲,边细细看了起来。

  “大家翻开我们手里资料第10页,大家可以看一下我们书中的案例,我给大家讲解一下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知识……”门源县“组团式”普法宣讲团主讲员,将更为详细的宣讲内容娓娓道来。

  此次活动由门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民宗、农牧、乡村振兴、信访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一次广覆盖、有实效的“组团式”普法宣传活动。

  为使普法宣传更加“沾泥土、带真情”,结合农牧区工作实际,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熟悉本地方言的同志为骨干,提前准备、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讲,抛去照本宣科,舍弃大话套话,普法宣讲员走地头、进现场、入农户,变“固定讲台”为“流动课堂”,宣讲内容从“高大上”变得“接地气”,破解法治宣讲“深入难、接受难、持续难”的问题,围绕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移风易俗讲解老百姓最关心的法律问题,让百姓坐得住、乐意听、记得牢。

  当地牧民群众说道:“这场法治课太实用了,特别是律师说到的高价彩礼的问题,苦的不仅仅是男方,女方也会跟着一起受罪,我们应该摒弃这种陋习,我们应该按照自身经济条件决定彩礼的数额,不应该攀比,一味追求高价彩礼”。

  连日来,门源县紧紧抓住春耕备耕的有利时机,从城镇到乡村、从社区到课堂、从文化广场到田间地头,“组团式”普法宣讲团的身影频频出现在街头巷尾,结合1号文件宣讲活动,与农牧民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律普及、政策解读、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让法治春风“飞入寻常百姓家”。

  把普法讲堂搬到群众家门口,贴近农村实际、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乡村振兴、校园霸凌、动物防疫、牲畜屠宰、就业政策等为重点,精心准备宣传手册,针对典型案例进行现场解读和以案释法,通过多种方式把宣传主题融入当前的农村实际,以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语言解读法律法规,讲述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目前,在全县已开展“组团式”普法宣讲12场次。 

  从皇城草原到浩门河畔,1号文件的强农惠农政策如春日里的阳光洒向门源,法治春风拂过,农牧民群众为自己加上法律“技能包”,开启乡村振兴“春天的奋斗”。


打开手机扫一扫,分享到手机查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