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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持续开展今冬明春重点人群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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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及省、市关于开展今冬明春重点人群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1月26日至1月30日,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海东市司法局马不停蹄,抽调互助、化隆县、循化三县区司法局及公安局、就业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重点人群普法宣讲组,为互助、化隆、循化三个县社区矫正对象及社戒社康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暨春节前警示教育活动,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戒毒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采取以学代训、以学代教、以学促管的方式进行。活动中,各县区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就禁毒知识开展了专题讲座,详细讲解了毒品的性质、种类、特征、危害等知识,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及社戒社康人员,要认清毒品的危害,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区就业局干部为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就业创业的相关申请程序、政府优惠补贴政策等。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重点,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多种犯罪形式的类型、构成及处罚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重点指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法律后果,为预防重新犯罪筑起了坚实基础。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苏扬措向社区矫正对象作了专题法治讲座,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报告、信息化核查、分类管理、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外出审批、执行地变更、奖惩及未成年矫正对象管理等重要监督管理规定和具体要求,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算好经济账、亲情账、自由账,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强化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要不断地自我调整,以积极、健康、阳光的心理状态接受教育矫正。
  活动中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自律保证书》,提醒大家在春节期间要提高警惕,不要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参与赌博酗酒,严禁酒后驾车、盗窃等违法行为。活动现场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1000余份。
  通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及社戒社康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社区矫正对象及社戒社康人员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更好地回归和融入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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